各学院、各部门、附属医院: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对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教育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甘教技函〔2024〕19号)要求,现开展2025年度教育科技创新“产业支撑计划项目”“青年博士支持项目”“高校教师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产业支撑计划项目
1.项目以服务甘肃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为导向,聚焦全省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支持全省高校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以产业行业发展中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突破为需求,联合我省重点特色优势产业中的龙头骨干公司进行协同创新,着力提升高校自主创新能力和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推动公司行业综合实力和发展质量整体提升。
2.申报人应根据《甘肃省高校产业支撑计划“龙头对龙头”行动实施方案》(附件1),联系骨干公司、国内外相关领域知名院校或研究机构团队参与申报,并根据研究需要积极吸纳相关科研院所和行业部门技术人员参与联合协同攻关。参与申报单位应包括省内登记注册并纳税的骨干公司、国内相关领域知名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申报单位应包括省内新建本科院校或高职院校,最多不超过5家。
3.申报负责人应根据《2025年甘肃省高校产业支撑计划“龙头对龙头”行动公司技术需求清单》(附件2),积极主动对接技术需求公司,在项目申报前积极深入行业公司一线,进一步明确公司发展中的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凝练项目研究方向和内容。
4.项目负责人应为学校在职人员,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
5.项目主持人应主持过国家级科学研究项目。原则上校级领导不作为项目主持人。
6.省级科技计划重大重点项目、省教育科技创新项目在研的主持人和前两位参与人不得申报产业支撑计划项目。
7.无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或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违规行为及其他违背学术科研伦理道德情况。
8.项目周期不超过3年,每个项目应设定阶段目标任务。
(二)青年博士支持项目
1.项目以促进拔尖人才培养与高端人才引进为导向,重点支持青年博士教师,将自身学科研究方向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紧密结合,积极开展科研创新与成果转移转化,推动青年博士教师尽快成为学术带头人,优化高校科研人才梯队。
2.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甘肃省高校青年博士教师“入企入园”行动方案》(附件3)要求,根据《2025年甘肃省高校青年博士教师“入企入园”行动实践岗位需求清单》(附件4)主动对接拟服务公司,依托青年博士支持项目开展“入企入园”行动。
3.项目负责人应为学校在职45周岁(含)以下、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具有强烈事业心和高度责任感,负有担当奉献精神,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研发创新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鼓励研究生参与项目研究。
4.项目负责人已同《2025年甘肃省高校青年博士教师“入企入园”行动实践岗位需求清单》(附件4)中的岗位需求公司达成初步选派意向,并同意开展不少于9个月的“入企入园”服务。
5.无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及其他违背学术科研伦理道德情况。
6.项目周期不超过2年。
(叁)高校教师创新基金项目
1.项目以激发教师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新性为目的,着力提升优秀教师的科学研究能力,培育壮大高校科研团队,服务学校学科建设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2.项目选题应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产业升级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组建项目团队,开展科学研究和成果转移转化。
3.申请者应为副高级(含)以下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不支持正高级职称教师申报该类项目。每个申请者限申报1项,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并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名。
4.项目周期不超过2年,每个项目应设定阶段目标任务。
二、申报方式及支持经费
2025年教育科技创新项目资助经费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一)产业支撑计划项目
1.原则上我校申报限额为8项,可联合省内新建本科院校、高职院校额外申报联合项目2项。
2.理工农医类每个项目目标任务按最高不超过财政支持经费100万元设定、人文社科类每个项目目标任务按最高不超过财政支持经费20万元设定。每个项目参与申报公司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资金。项目申报时,应提供参与(或联合)申报单位合作协议。与公司合作协议中,应明确研发任务、绩效目标、公司配套资金额度及用途等。与其他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协议中,应明确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绩效目标(包括联合申报省部级及国家级课题、奖项、论文等)等。各个项目的具体支持额度,按照绩效目标任务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贡献等综合确定。
(二)青年博士支持项目
1.原则上我校申报限额为2项,各学院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在院内评审的基础上,择优向学校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
2.项目经费采取省财政资助和学院自筹相结合方式,其中,理工农医类每个项目财政支持经费8万元,人文社科类每个项目财政支持经费6万元。
(叁)高校教师创新基金项目
1.各高校按照项目限额申报,省属公办高校按资助项目限额1:1比例可申报自筹项目。
2.项目经费采取省财政资助和单位自筹相结合方式,其中,理工农医类每个项目财政支持经费5万元,人文社科类每个项目财政支持经费4万元。
叁、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教育科研项目(高校教师创新基金项目、青年博士支持项目、产业支撑计划项目)。
2.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同一项目已获省级财政资金资助或已通过其它渠道申请到财政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禁止“一题多报”或变换题目名称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资格叁年并计入学术不端黑名单。
3.各单位要严格审核,统一查新,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确保申报质量,要发挥全省已有设备和第叁方服务作用。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凡出现知识产权争议和科研诚信问题者,取消申报资格并责成申报单位依法依规启动问责机制。
4.科研课题要立足甘肃省实际情况,研究内容突出、实施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预期成果合理,可行性强。项目一旦立项资助,应在项目执行期每年提供年度绩效报告。
5.科研项目涉及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研究的,应当严格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有关工作,确保科研安全。涉及保密研究的,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四、立项程序
(一)产业支撑计划和青年博士支持项目
采取“个人申请、学校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方式进行竞争遴选。经同行专家评审公示后,学校将择优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综合评审,通过通讯评议、会议评审、公示公布等程序择优资助。
(二)高校教师创新基金项目
由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审,按项目限额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备案。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于9月10日下班前统一将各类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和项目查新报告(1份)交到科研处,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驳蝉尘肠办测肠蔼126.肠辞尘,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芳花
联系电话:0933-8613853
科研处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