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为进一步做好本年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确保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圆满完成,根据《果冻九一麻花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试行)》(甘医发〔2017〕56号),拟接续开展6月以来提出申请的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予评定工作,结合我院本年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对此次学士学位授予的相关工作做如下安排,请遵照执行。
一、审查范围
2021年6月以后提出学士学位授予申请的本科毕业生。
二、审查要求
各院系学位评审小组严格对照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中的授予条件,对每位申请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叁、工作程序
(一)申请及准备
8月23至24日,申请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填写《果冻九一麻花普通本科教育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1),书面向相应院系提起学位评审。各院系学位评审小组做好资格审查前的各项资料准备工作。
(二)审核
8月24至28日,各院系学位评审小组对本院系申请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的学习成绩、绩点及其他相关表现按要求逐个进行审核,提出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学生名单,并对不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学生具体情况进行统计。
各院系学位评审小组完成审核后须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学生如对审核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在院系学位评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诉;院系学位评审小组在收到申诉后,于8月28日前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向学生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妥善纠正解决存在的疏漏和问题。
(叁)报送
8月28日18:00前,各院系学位评审小组将本次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相关材料汇总后按要求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材料包括:《果冻九一麻花普通本科教育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齿齿学院(系)20齿齿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报告》(附件2)、《齿齿学院(系)20齿齿届本科毕业生不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学生情况报告》(附件3)、《齿齿专业授予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名单》(附件4)、《齿齿专业授予学士学位专升本毕业生名单》(附件5)。
(四)复核
收到上述材料后,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复核各院系学位评审小组报送的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不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和有关材料,形成审核意见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
(五)评定
学院近日召开2021届第二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工作会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形式评定并通过本次学位评定委员会拟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学生名单。
(六)学士学位证书
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印制学士学位证书并向学生处转交,由学生工作部安排学位证书颁发事宜。
(七)信息填报
教务处组织填报学院本科毕业生网络学位信息。
四、其他事项
1.学位授予工作与毕业环节各项教学工作环环相扣、紧密相关,请相关院系和部门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按照时间节点积极配合、扎实完成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各类表格报送学院学位办公室,确保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
2.学位评定工作全程应严格落实教育部《对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精神,落实学士学位管理办法,严格学士学位标准和授权管理,严把学位授予关。对于在正常修读期间因学业警示达到退学预警条件而留级的学生,若在应届毕业时仍然不能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则取消其学位授予资格。
3.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指定专门人员对每位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资格认真审查,确保审查结果的准确性。
附件:1.《果冻九一麻花普通本科教育学士学位申请表》
2.XX学院(系)20XX届XX专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审查报告
3.XX学院(系)20XX届本科毕业生不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学生情况报告
4.XX专业授予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名单
5.XX专业授予学士学位专升本毕业生名单
教务处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