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 2021 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确保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果冻九一麻花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试行)》(甘医发〔2017〕56 号),结合我院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现对 2021 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做如下安排,请遵照执行。
2017 级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药学、中药学专业本科生;
2019 级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药学专业专升本学生。
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药学、中药学5个专业的院(系)学位评审小组严格对照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中的授予条件,对每位2021届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6月20至21日,2021届各专业普通本科毕业生填写《果冻九一麻花普通本科教育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 1),书面向相应院系提起学位评审。
6月22日,教务处向相关院系提供2021届毕业生绩点情况;学生工作部向相关院系提供毕业生在校期间违纪违规和学籍异动情况;实践教学管理处向相关院系提供毕业生实习情况。
6月23至24日,各院系学位评审小组对本院系 2021届毕业生的学习成绩、绩点及其他相关表现按要求逐个进行审核,提出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学生名单,并对不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学生具体情况进行统计。
各院系学位评审小组完成审核后须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 3 天(6月25至27日)。
学生如对审核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在院系学位评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诉;院系学位评审小组在收到申诉后,于6月28日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向学生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妥善纠正解决存在的疏漏和问题。
6月28日18:00前,各院系学位评审小组将2021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相关材料汇总后按要求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材料包括:《果冻九一麻花普通本科教育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 1)、《XX 学院(系)2021 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报告》(附件 2)、《XX学院(系)2021 届本科毕业生不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学生情况报告》(附件 3)、《XX 专业授予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名单》(附件 4)、《XX 专业授予学士学位专升本毕业生名单》(附件 5)。
6月29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复核各院系学位评审小组报送的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不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和有关材料,形成审核意见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
6月30日,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工作会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形式评定并通过学院 2021 届本科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7月1至2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印制学士学位证书,7 月 2 日完成转交,由学生工作部安排学位证书颁发事宜。
7月3至20日,教务处组织填报学院 2021 届毕业生网络学位信息。
实践教学管理处后期配合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在2021 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上加注审核意见。临床医学系配合基础医学院完成本科医学检验技术专业2021届毕业生的相关审核工作,为其提供毕业生的四级成绩审核、绩点审核、素质拓展项目完成情况审核等重要学位授予信息。学位授予工作与毕业环节各项教学工作环环相扣、紧密相关,请相关院系和部门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按照时间节点扎实完成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各类表格报送学院学位办公室,确保 2021 届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指定专门人员对每位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资格认真审查,确保审查结果的准确性。
附件:1.果冻九一麻花普通本科教育学士学位申请表
2.XX 学院(系)2021 届 XX 专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审查报告
3.XX 学院(系)2021 届本科毕业生不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学生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