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号)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对于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和专家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2〕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
(一)抽检范围和比例
抽查范围包括2021-2022学年度(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所有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详见《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汇总表》(发送至各教学科科长蚕蚕邮箱)。抽检工作由甘肃省教育厅组织并开展随机抽检,抽检比例不低于2%,由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随机抽取。
(二)抽检工作流程、时间段及相关要求
1.9月7日-9月9日:基本信息核对、修改及填报阶段
目前教务处通过中国知网“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的信息自动提取,已完成了《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汇总表》中主要内容的填报,但仍有部分信息需要院系完成核对、修改和填写,以符合教育部及教育厅对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相关要求。本阶段教学部门须完成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核对:仔细核对《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汇总表》中已填写的信息(表格中的黄色区域)。
(2)修改:针对核对中所发现的错误信息,请在备注列标注清楚错误项表头名称及正确信息(请着重检查“论文名称”及“关键词”是否正确)。
(3)填写:①补充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汇总表》中的缺少信息列,主要为论文研究方向,填写时请参考表中第二行的说明。②信息表中没有相关论文信息的学生主要为往届生,须手动添加该生所有必填信息,其第狈列严格按照表中第二行的说明进行填写。该生论文原文及附件必须与表格中第狈列信息(“论文原文及其他材料文件名称”一列)命名保持绝对一致。
(4)其他:论文原文及其他材料均为我院所使用的“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所自动提取的最终版本,各教学部门和指导教师要重点核对确认论文终稿的查重率、命名是否符合规范、论文是否完整、文件是否可以正常打开、是否与信息汇总表中的信息相匹配等,若有其他问题请及时在上报阶段以前与教务处进行联系,信息一旦上报则无法修改。
(5)各教学部门将《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汇总表》于2022年9月9日上午12:00前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考务科,纸质版缩印至础3或础4纸上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部门盖章一并报送教务处考务科。
2.9月10日-9月15日:基本信息上报阶段
由教务处在教育部“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上,完成本科毕业论文题目、指导教师和撰写语种等抽检信息的分批上报工作,并完成本科毕业论文原文报送。
3.9月30日以后:抽检阶段
(1)名单抽取。教育厅通过抽检信息平台完成年度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名单抽取,形成年度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名单。
(2)通讯评议。教育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 年版)》学科门类分别制定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评议要素,形成评阅书,在抽检信息平台自主开展本科毕业论文抽检通讯评议工作,自主监控评议流程和下载年度抽检通讯评议结果。
二、专家库建设工作
(一)专家库介绍
专家信息管理系统是受督导办委托,由学位中心负责、与各地共建共享的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专家库。其主要功能包括:各高校抽检专家推荐与信息报送、专家信息动态更新等。
(二)专家库建设工作流程、时间段及相关要求
1.9月7日-9月13日:专家推荐和信息报送阶段
各教学部门按要求做好专家推荐和信息报送,所推荐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属本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愿意承担抽检工作,年龄不超过65岁。各教学部门原则上应推荐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
各教学部门将《本科抽检专家数据报送表》于2022年9月9日上午12:00前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考务科,纸质版缩印至础3或础4纸上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部门盖章一并报送教务处考务科。
2.9月14日-9月18日:专家库信息上报阶段
由教务处在教育部“专家信息管理系统”上,完成专家信息上报工作。
3.9月30日以后:专家信息动态更新阶段
专家库实行动态更新机制,需及时更新专家信息,包括增补入库专家,修改完善在库专家信息,以及对因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等不适宜继续承担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专家,及时调整出库。
叁、抽检结果使用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与招生计划管理、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等政策措施联动挂钩。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学院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各教学部门要加强内部监督与管理,对教研室和个人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将依规予以追责。
果冻九一麻花教务处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