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为切实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确保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我院学位管理相关制度,现对2023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做如下安排,请遵照执行。
一、审查范围
2018级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
2019级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助产学、药学、中药学、康复治疗学专业本科生;
2021级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中药学、康复治疗学专业专升本学生。
二、审查要求
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助产学、药学、中药学、康复治疗学7个专业所在院(系)学位评审小组,应严格对照各年级本科生所对应实施的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授予条件,对每位2023届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叁、工作程序
(一)提前准备
即日起,相关院系可提前制定工作计划和安排,提前审核目前符合相关要求的学生名单,提前做好学位审核工作的相关安排。
(二)提交申请
4月20日至5月底,相关院系组织本院系2023届各专业普通本科毕业生填写《果冻九一麻花普通本科教育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1),书面向相应院系提起学位评审。
(叁)审核
6月初,待学生参加完本专业的毕业考试及重修(补修)考试等毕业环节考核工作结束后,教务处向相关院系提供2023届毕业生绩点情况;学生工作部(处)向相关院系提供毕业生在校期间违纪违规和学籍异动情况;实践教学管理处向相关院系提供毕业生实习情况。
各院系学位评审小组对本院系2023届毕业生的学习成绩、绩点及其他相关表现按要求逐个进行审核,提出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学生名单,并对不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学生具体情况进行统计。
各院系学位评审小组完成审核后须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3天。
学生如对审核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在院系学位评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诉;院系学位评审小组在收到申诉后,对申诉内容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向学生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妥善纠正解决存在的疏漏和问题。
(四)报送
以上工作完成后,根据教务处的通知,各院系学位评审小组将2023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相关材料汇总后按要求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材料包括:《果冻九一麻花普通本科教育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齿齿学院(系)2023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报告》(附件2)、《齿齿学院(系)2023届本科毕业生不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学生情况报告》(附件3)、《齿齿专业授予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名单》(附件4)、《齿齿专业授予学士学位专升本毕业生名单》(附件5)。
(五)复核
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复核各院系学位评审小组报送的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不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和有关材料,形成审核意见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
(六)评定
6月中旬之前,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工作会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形式评定并通过学院2023届本科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七)学士学位证书
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印制学士学位证书并向学生工作部于规定日期内完成转交,由学生工作部安排学位证书颁发事宜。
(八)信息填报
证书发放结束后,教务处组织填报学院2023届毕业生网络学位信息。
四、其他事项
学位评定工作全程应严格落实教育部《对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精神,落实学士学位管理办法,严格学士学位标准和授权管理,严把学位授予关。
实践教学管理处后期配合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在2023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上加注审核意见。
临床医学系配合基础医学院完成本科医学检验技术专业2023届毕业生的相关审核工作,为其提供毕业生的四级成绩审核、绩点审核、素质拓展项目完成情况审核等重要学位授予信息。
学位授予工作与毕业环节各项教学工作环环相扣、紧密相关,请相关院系和部门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按照时间节点扎实完成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各类表格报送学院学位办公室,确保2023届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指定专门人员对每位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资格认真审查,确保审查结果的准确性。
附件:1.《果冻九一麻花普通本科教育学士学位申请表》
2.XX学院(系)2023届XX专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审查报告
3.XX学院(系)2023届本科毕业生不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学生情况报告
4.XX专业授予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名单
5.XX专业授予学士学位专升本毕业生名单
学位办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