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甘肃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安排,结合我校教学实际,2023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定于11月26日至11月30日、12月5日至12月11日分两个阶段进行。为切实做好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本次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此次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工作的筹备、组织及领导工作。
组 长:王 坤
成 员:席 晅 黄 砚 王志江
(二)考务工作组
由教务处与语言文字测试站共同负责本次考试的考务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组成员如下:
工作人员:宋 巧 张 晖 闫香百 李奕瑶 李伊平 史剑锋 张春燕
测 试 员:由语委办按规定抽取确定
工作职责:负责报名工作,审核报名条件,制定考核计划;负责考试资料的领用和保管、设备检查和调试及网络维护工作,确保候测室、测试室设备运转一切正常;负责考前培训、准考证打印、照片和指纹采集等前期工作;负责测试期间考务工作;测试员要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评分标准完成测试任务;负责做好其他考务及测试相关工作。
二、测试时间、地点及人员安排
表1 普通话水平测试时间、地点及考试人员安排
日 期 |
时 间 |
地点 |
考试人员 |
11月26日 |
10:40-14:20;16:00-19:00 |
果冻九一麻花 普通话 测试站
(2号教学楼 础座2楼) |
护理系200人 |
11月27日 |
10:40-14:20;16:00-19:00 |
护理系200人 |
11月28日 |
10:40-14:20;16:00-19:00 |
护理系129人 临床医学系71人 |
11月29日 |
10:40-14:20;16:00-19:00 |
临床医学系80人 基础医学院120人 |
11月30日 |
10:40-14:20;16:00-19:00 |
基础医学院181人 |
12月5日 |
10:40-14:20;16:00-19:00 |
基础医学院200人 |
12月6日 |
10:40-14:20;16:00-19:00 |
基础医学院200人 |
12月7日 |
10:40-14:20;16:00-19:00 |
基础医学院200人 |
12月8日 |
10:40-14:20;16:00-19:00 |
教师81人 药学系100人 |
12月10日 |
10:40-14:20;16:00-19:00 |
药学系67人 中医药系133人 |
12月11日 |
10:40-16:20;16:00-19:00 |
中医药系142人 |
备注:每位考生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按准考证考试时间提前15分钟到场。 |
叁、工作要求
1.本次考试考务办设在2号教学楼础座第7-10小教室,所有监考人员、工作人员于11月24日下午15:00在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参加考前培训会。
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的相关要求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按照国家级考试监考程序,严明考纪,确保考试严肃、公正、公平、顺利地进行,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自行替换。
3.请各教学单位派工作人员在教务处指定时间段至教务处考务科(办公楼113室)领取考生准考证并进行发放,通知学生按照考试日期在当日内参加测试。本次考试已启用避开上课时间的考试原则组织考试,严禁学生以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名义旷课,一经发现,以违纪处理,请各教学单位务必做好通知并配合完成纪律检查工作。
4.在普通话水平测试期间,2号教学楼础座2楼7至10小教室的课程平行挪至础座3楼,具体调整情况见表2,请各教学部门及时通知到上课教师及学生,确保教学秩序正常。
表2 普通话水平测试期间2号教学楼A座2楼教室调整情况
调整前教室 |
调整后教室 |
础座2楼第7小教 |
础座3楼第12小教 |
础座2楼第8小教 |
础座3楼第13小教 |
础座2楼第9小教 |
础座3楼第14小教 |
础座2楼第10小教 |
础座3楼第15小教 |
备注:调整时间段为11月26日至11月30日、12月5日至12月11日, |
四、考试须知
1.所有测试人员进场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2.考生务必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2号教学楼础座9小教完成签到并领取考试批次号码牌,之后按先后顺序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按全省统一标准使用新版测试系统进行测试,该系统采用了身份证识别、照片拍摄、人脸识别和随机分配测试机位号等技术手段,将语音识别和人脸识别技术运用其中,在保障考试安全、防止学生舞弊、提高测试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中,与旧版系统最大的变化是,本次测试正式取消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备测环节,届时考生随到随测、随测随走,无考前备测时间。请考生在测试前认真备考,悉知考试变化。
4.考生若测试时间与上课时间冲突,则请在当日其他无课时间进行补测,超过当日则系统关闭无法补测,责任由考生自负,教务处以课表为准进行现场核对。严禁学生以参加普通话水平考试的名义旷课,一经发现以违纪处理、绝不姑息。
5.考试期间,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若出现作弊(携带通讯工具、纸质资料等)行为将按照甘肃省语委办要求进行严肃处理。
6.本次考试期间除与考试相关的巡视、监考、工作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区域(涵盖普通话测试站、2号教学楼础座2楼7至10小教室)。
7.考生测试结束2个月后,可登陆查询测试成绩。证书领取以教务处的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