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教学部门:
现将《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对于谨防有人利用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名义进行网上收费诈骗的预警》(2020年第1号预警)和省教育厅《转发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对于谨防有人利用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名义进行网上收费诈骗的预警的通知》予以转发(见附件),请各教学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按照教育厅要求对照预警风险逐条排查,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多种形式提醒教师、学生、家长提高警惕,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二是加强网络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对各院系、教研室、班级建立的蚕蚕群、微信群等要严格落实群主管理责任和实名制。发现涉及诈骗的行为,及时报公安机关处理。
叁是加强监管,严肃查报违规收费行为。禁止部门教师以任何名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同时,查报疫情防控期间发现的“借开展线上教学名义擅自收费项目”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教务处
202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