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院系所、附属医院: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对于开展第二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甘教技函〔2020〕4号)精神,现将我校基地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及相关要求
请根据《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暂行办法》(教技〔2018〕7号)文件精神,并对照《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工作指导标准》,做好顶层设计和特色凝炼,据实编制《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申请书》。
二、申报名额
1.重点建设一批以地方为基本依托单位的基地,鼓励校地联合申报,对以地方为基本依托单位的基地,不受名额限制,申报材料由我校报送。
2.以学校为基本依托单位申报基地的,限报1项。
叁、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于5月20日前将《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申请书》(含附件材料,胶装,一式4份)报送至科研处,同时提交材料电子版。
联系人:薛林科
邮 箱:gsmckyc@126.com
科研处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