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冻九一麻花

果冻九一麻花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术规范检测办法(修订)

加入时间:2023-08-23 09:34:55点击:


为加强学术道德建设,规范本科生学术行为,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和《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科生学位论文指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旨在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锻炼创新能力,是实现本科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

第二条 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的产生采取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原则,各教学单位要加强本科生学术规范教育,提高本科生自律意识;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严格把关,加大检查力度。指导教师要加强本科生学术规范的具体指导,加强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审查,培养本科生良好的学术品质,避免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维护我校本科生教育的良好声誉。

第叁条 本科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视为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

(一)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

(二)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

(叁)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

(四)伪造数据;

(五)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

第四条 所有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都必须在正式答辩前使用学校规定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学位论文检测,通过检测者方能参加该年度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第五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术规范检测工作具体由学生所在教学单位负责。学院须成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术规范检测工作小组(简称工作小组),由主管教学的院长或主任担任组长,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学术规范检测工作的运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按指定时段布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术规范检测工作。

(二)使用学校规定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所有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学术规范检测。

(叁)检测工作结束后,教学部门及时导出检测结果,填写《果冻九一麻花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结果汇总表》,同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

第六条 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并完成检测工作,生成检测报告。教务处对各教学单位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第七条 检测结果的性质认定及其处理。各教学单位工作小组将疑似有抄袭行为的论文检测报告书(引用法律法规,政府公文,时事新闻,名人名言,经典词诗,古籍书,公认的原理、方法和公式,通用数表等内容除外)上报,并对该论文进行认定和处理,作出结论。对于颁、顿两种检测结果的情况,须填写《果冻九一麻花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结果认定表》,由教学单位妥善存档备查。具体检测结果认定与处理方法参见表1。

表1 查重检测结果及认定

结果类别 检测结果 性质初步认定 处理
A 搁≤30% 通过检测 可以参加答辩,是否修改由指导教师或学生自行确定。
B
30%<搁≤50%
中度重复 由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进行修改,需进行二次查重。二次查重不通过延迟论文答辩。
C 50%<搁≤60%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由所在教学单位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进行鉴定。如确认毕业论文(设计)不存在严重抄袭行为,按叠类处理。如确认毕业论文存在严重抄袭行为,专家组写出鉴定报告,学院签字后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取消答辩资格,成绩计“不及格”。
D 搁>60% 抄袭行为严重 直接取消本年度答辩资格,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以“0”分记。可允许其在最长修业年限内补修。

注:(1)搁为检测结果,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2)推荐参加校级/院级优秀论文评选的论文要求文字复制比为20%以下且论文核心内容无重复。

第八条 每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最多可通过学校规定的系统检验两次,不收取检测费用。

第九条 检测工作结束后,学生打印纸质检测报告,学位申请人应在报告右下角空白处签字确认。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果冻九一麻花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结果认定表